身体条件速查器

基于全国统一体检国标 · 选专业前先自查

依据: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 号)

本工具按国标三个层次结构化:学校可不予录取(6 条)、 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(9 条)、不宜就读指导建议(8 条), 另附院校自定提示(1 条),共 24 条。 院校招生章程可在国标基础上提出附加要求,最终以院校招生章程和高考体检结论为准。

注:原意见中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限报条款已被人社部发〔2010〕12 号文件废止,入学体检取消乙肝检测,本工具不含任何乙肝限报规则。

第一步:按实际情况勾选(每组单选,符合哪项选哪项)

色觉(辨色能力)

裸眼视力(不戴眼镜)

矫正视力(戴眼镜后)与镜片度数

身高(空乘/高铁乘务类参考)

听力

嗅觉

语言表达(口吃)

外形 / 步态 / 斜视

重大疾病史 / 手术史(如有请勾选)

免责声明(务必阅读)

  • 1. 本工具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 号)做通用提示,覆盖国标全部限报条款,不包含任何国标之外的自创规则。
  • 2. 各院校招生章程可能在国标基础上提出附加规定,尤其铁道/空乘、公安司法、航海飞行、医学、师范等类别,报考前务必核对目标院校当年招生章程。
  • 3. 公安(警察类)、军队院校、飞行、航海等另有单独体检标准,不在本意见范围内。
  • 4. 本结果仅供参考,最终以高考体检结论和省级教育考试院、招生院校的正式答复为准。

身体条件没问题,就可以按孩子的分数和体检结论去圈目标学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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